《闽江学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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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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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5月6日至6月6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五组对闽江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11月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党委充分认识到这次巡视是对学校整体工作的一次“会诊把脉”,是对学校领导班子的一次“政治体检”。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令人警醒;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十分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做好巡视整改,将对闽江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抓实抓好。11 月 4 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会一结束,校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决定,成立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王新民任组长,主持行政工作的副校长庄毓敏、纪委书记詹林、副校长吴建铭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整改意见,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处理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改办”),负责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建铭兼任,工作人员由党政办、纪委和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11月以来,学校先后召开11次党委会议、7次校长办公会议及 20 多场专题会议,密集研究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对照巡视组反馈的6个方面23条意见,共梳理出48个问题,校党委逐一讨论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按照“纠、改、建”要求,明确了整改内容、完成时限、责任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对有的牵涉多个部门职责的问题,明确了牵头部门和为主负责的校领导。校党委书记按照“既挂帅又出征”的要求,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同时带头承担负责20项具体整改任务。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整改任务。校党委书记逐个约谈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务必做到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坚决落实。校党委决定,将落实整改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落实执行不力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将严肃问责。
  (三)强力督促,推进落实一是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制度。针对48个问题,实行分类管理,做到一项一项落实、一件一件过关。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立即研究部署,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建立了整改落实反馈制度。各责任单位及时向整改办反馈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办强化日常检查,对进展未达到要求的予以批评提醒,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完成整改问题 39 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 6个,未完成整改问题3个。党纪立案4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1人、科级以下1人),谈话函询34人,诫勉谈话10人(次),提醒谈话59人(次),批评教育2人,上缴和追回款项共46.5473万元。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校党委将全面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综合改革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根源,以整改为契机,制定或修订了33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以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纪律方面1.关于“党的领导不够有力,抓班子建设偏松偏软”的整改:
  (1)针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党委领导不够强,党委议大事,抓大事的作用不够突出,有些重大问题久拖不议,久议不决”问题。
  一是坚持以学促改、边学边改,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召开校党委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中央文件,对照检查、深入剖析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反省,增强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自觉性。校党委书记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带头查摆检讨自己在办学治校方面存在的问题,真心诚意听取意见,表示要通过加强学习和责任担当,提高当好“班长”的能力,充分发挥“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谋发展的关键作用。同时,还要求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积极工作,主动作为。结合推动整改工作,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沟通、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切实增强班子合力。
  二是校党委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议、久议不决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要求分管领导面对矛盾和问题,敢于负责,攻坚克难。目前,图书馆新馆建设、校园基本建设规划等一些关系到学校未来建设发展、师生极为关注的重大事项已经稳步顺利推进。对于暂时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分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通过各种形式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取得师生的支持和理解。
  三是制定实施《闽江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闽院委〔2016〕 42号),进一步明确了校党委和校长的主要职责,强化了党委的政治领导,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和学校党政议事决策制度,确保校党委能够集中精力把方向、抓大事、管党建。
  (2)针对“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不够,班子整体合力不够强”问题。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并逐一进行个别谈话,针对问题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每个班子成员要忠诚履责、勇于担责,确保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去。
  二是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校党委及时调整、公布了学校领导班子工作分工,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也通过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促使其尽心履职,勤政廉政。
  三是严格执行校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校党委决定,每年至少召开2次校领导班子建设问题分析研究会,重点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重大问题。将班子成员自身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3)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009年以来仍未修订,没有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
  已整改到位。修订出台了《闽江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闽院委〔2016〕39号)、《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闽院委 〔2016〕 40 号)和 《闽江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闽院委〔2016〕41号)等。今后,校党委将严格执行上述议事决策制度。
  2.关于“改革创新意识不足,学校发展相对滞后”的整改:
  (4)针对“办学定位不够明晰”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任我校校长时提出的“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办学理念和“立足福州、面向市场、注重质量、突出应用”办学宗旨,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2015年,学校提出的建设“东南区域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已获三届三次教代会通过,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写入《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闽江学院章程》。学校将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使办学定位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二是抢抓机遇,凝练特色。认真执行《闽江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 年)》(闽院 〔2016〕 22号),通过“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努力突显办学特色。
  (5)针对“学科布局分散杂乱,学科专业集中度和关联度不够,缺乏优势“拳头”专业,专业设置交叉重复”问题。
  一是统筹学科布局,突出建设重点。“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实施学科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逐步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商贸产业和文化产业等三大学科群,形成面向产业、服务地方、各具特色、相互支撑的学科体系。
  二是启动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推动学校整体向应用型转型。明确服务地方、服务产业、服务需求的主攻方向。以统筹建设纺织服装等6个专业群为抓
手,积极探索应用型办学模式改革。深入开展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加快建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7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项目,打造品牌特色专业。
  三是优化专业布局。2016 年 11 月20—22日,学校委托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学校现有本科专业进行实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下一步整改方案。“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准入与退出机制,优化专业结构。一方面,对需求不大、效益低下的11个本科专业进行减、停、撤;另一方面计划增设13个本科专业,适度向急需专业或工科专业倾斜。
  (6)针对“学科领军人才少,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比例偏低”问题。
  一是多措并举,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今年共引进、培养博士 19 人,为去年同期的4倍,其中1人为省级人才;柔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其中5人入选“闽江学者”讲座教授。
  二是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发展。加大校内“三大人才培养工程”的执行力度,促进学科领军人才培养。目前已选拔校“闽都学者”8名、“青年学者”3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9名。落实与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合作项目,首期已选派6位教师赴中国人民大学访学。此外,2016年还选送了3人攻读博士学位、15人出国访学、11人参加闽台联合培养高校师资计划。
  三是建立健全师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修订《闽江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办法》、《闽江学院引进台湾全职教师实施办法》(闽院人 〔2016〕 22号),提高人才引进待遇,为引好人才提供有效保障。修订《闽江学院教职工国(境)内进修培训管理规定》(闽院人 〔2016〕28 号)、《闽江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留学进修管理办法》(闽院人 〔2016〕29号),支持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境)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或开展科研合作。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作为系(院)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及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
  (7)针对“在省内高校的排位下滑,学校一度是新建本科高校的佼佼者,近年来被兄弟院校赶超”问题。
  校党委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危机意识、赶超意识。“十三五”期间,以全面建成“东南区域知名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争取更名为“闽江大学”为总目标,统筹推进学校各项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在巩固省内一般公办本科高校第一位置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学校在全国本科高校排名进入前400名,尽快进入省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在省内同类高校中走前头、挑大梁、树形象。
  (二)组织纪律方面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整改:
  (8)针对“校级班子民主决策做得不够”问题。
  经查,2016年1月26日,在未完成学校集体决策程序情况下,我校蔡继琨音乐学院与校外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坚决制止,废止协议,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针对问题,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该学院院长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文件,进一步增加学校和系(院)两级领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意识和能力。
  三是进一步健全各项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用制度管事,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9)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两级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二级单位负责人权限过大,权、责、利不相称,部分单位的决策由负责人个人说了算”问题。
  一是对部分单位决策不当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5名基层组织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二是校党委专门召开基层组织负责人会议,要求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措施认真整改。11月底,各基层党委将整改情况向学校整改办提交了书面报告。
  三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两级管理体制,制定和修订出台《闽江学院二级党组织工作职责》(闽院委 〔2016〕 45号)、《闽江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考评指标体系》、《闽江学院系(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办法》(闽院委
〔2016〕 46号),明确二级单位组织工作职责和考核指标。同时,做好系(院)事务公开,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分工会和群团组织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避免少数人“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二级单位负责人权限过大和责、权、利不相称问题以及“一言堂”现象。
  (10)针对“院(系)会议不够规范,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执行不力,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制作随意,粗略、缺漏等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2016年5月与9月由校领导带队,先后2次对各系(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给予严肃批评,责令整改。
  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修订了《闽江学院系(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办法》(闽院委 〔2016〕 46号),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编印下发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制作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范本。
  2.关于“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重要事项”的整改:
  (11)针对“不按规定报告去向,个别校领导,部分二级单位负责人外出不报告,有的不填写出差“五定”表,有的报销单负责人、审核人、领款人均无签字,有的自行签批本人外出的所有单据”问题。
  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轻节轻重对不按规定报告去向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对出差相关报销单据进行核查,对出差没有填写“五定单”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有关人员也作了自我批评并补齐相关手续,表示今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守组织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是修订和制定了《闽江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请假管理的通知》(闽院〔2016〕24号)、《闽江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闽院财〔2016〕22号),进一步规范出差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
  (12)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部分领导干部对此不重视,填写不规范,存在漏填、少填”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部分领导干部填报不规范、少报、漏报的问题,除按要求责令其作出说明和检讨并重新填报外,都按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以及暂缓提拔、不予提拔处理。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工作开展专题教育,重申纪律要求,提高领导干部对抽查核实工作严肃性的认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是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列入干部考察的常规工作。在干部的任前培训中进一步强调纪律要求,强化及时和如实申报的意识。
  3.关于“‘7+3’专项整治不够到位”的整改:
  (13)针对“企业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
  对违规兼职的校财务处处长颜永明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颜永明已于5月初辞去相关企业兼职职务,并就有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和深刻检查,退回专项整治以来违规兼职所得 15.6792万元。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提高干部严格守纪守规的自觉性。
  (14)针对“职务设置不规范,违规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职务”问题。
  一是立即纠正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这种不规范的做法。今后提任科级干部一律按科、室设置进行配置。
  二是在科级干部定编职数范围内对不规范设置的20名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进行逐步调整消化。目前已经消化10人。下一步学校将结合“三定”工作和科级干部交流轮岗继续推动该项工作尽快到位。
  4.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的整改:
  (15)针对“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不够高”问题。
  校党委认真分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议情况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原因,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
  二是改进选任办法单一的不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途径,使更多的优秀干部能够脱颖而出,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
  三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学校
干部选任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晓度。
  四是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及时收集听取群众的意见,注重运用干部考核结果,将有关情况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提升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
  五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工作活力,消除疲倦心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满意度。
  (16)针对“‘凡提必核’执行不够规范”问题。
  校党委组织部对执行不够规范的事项,立整立改,进一步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凡提必核”的要求。今后在确定考察人选时,对拟提拔为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副处级干部,按照其当年度填报的数据进行核查;对拟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按照其首次填报的信息进行核查。
  5.(17)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少,二级单位班子缺乏活力,负责人‘官本位’意识比较浓,处级职数空缺较多,干部群众意见比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梳理处级干部任期任职情况,全面研判处级干部实情,对全校需要交流轮岗的20名处级干部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工作需要的实际,尽快分步实施。
  二是制定出台《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关于强化在一线考察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闽院委 〔2016〕 50号)、《闽江学院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办法(试行)》(闽院委 〔2016〕 51号),今后将使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干部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缺乏活力、“官本位”意识比较浓,干部群众意见比较大的二级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四是增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扩充干部储备,充实干部队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鉴于现任党委书记已超任职年限,干部工作暂时冻结,经请示上级组织部门,该项工作待新任党委书记到任后即可启动。
  (三)廉洁纪律方面1.关于“套取财政资金问题严重”的整改:
  (18)针对“虚开发票套取财政专项”问题。
  一是涉案的工作人员杨志勇已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学校已追缴其违法所得 8.0684 万元,并将依据法院判决和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理。同时,校纪委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
  二是修订出台《闽江学院科研创新平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闽院科 〔2016〕 22号)、《闽江学院纵向科 研 计 划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修订)》、《闽江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经费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9)针对“套取课题经费购买支付卡”问题。
  经 查,2012 年 9 月 至 2014 年 12月,时任地理系主任在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进行科研合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学校已免去其职务,其本人上交了有关违规使用的科研经费 12.4476 万元。校纪委将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今后,要严格执行新修订出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2.(2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
  针对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陪餐人员超标等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学校全面逐一核查原始凭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校领导从严要求,以上率下,对涉及到自己的所有不规范的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由自己个人承担;对涉及不规范接待的单位,要求相关人员做出说明,退还超标部分;以上共退回款项8.3571万元。校纪委还对有关人员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34 人(次)。在这之前,学校就决定取消原有的特支费项目,公务接待严格按新出台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针对违反会议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经查,2015年3月19日我校承办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年会,会后全体代表合影时,由于地面积水湿滑,照相馆人员铺设了红色防滑垫,在提供报销单据中出现了“红地毯”项目,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作了说明,并对未严格审核作了
自我批评。
  针对这些问题,学校修订出台了《闽江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闽院办〔2016〕30号)、《闽江学院会议管理办法(修订)》(闽院办〔2016〕29号)、《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闽院委〔2016〕55号)。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的常态化督查。
  3.关于“津补帖发放不规范”的整改:
  (21)针对“发放过节费”问题和(22)“发放‘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励”的问题。
  一是根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项目。已取消过节费项目,将类似“五一劳动奖状”集体获奖奖励的项目统一纳入学校绩效管理。
  二是开展规范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学校按照省、市工改办关于开展规范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要求,2016年11月已先后两次在全校开展规范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三是成立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小组,加强对我校绩效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今后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
  (23)针对“套取经费发放补贴”问题。
  严格各类补贴发放审核。将各单位各类津补贴纳入学校统一的绩效工资范围。
  4.关于“虚开发票、假发票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
  (24)针对“用各种发票套取经费,使用虚开发票、假发票,手工发票等手法,套取相关经费的问题比较普遍”问题。
  一是校纪委已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相关责任人中,诫勉谈话6人,追回虚开的0.345万元款项,对原管理系办公室主任许莲凤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学校财务处将不定期将大额票据送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抽检核验。加大对虚假发票的审计力度,对确定虚假票据的,一经查实,移交学校监察审计处予以严肃处理。
  (25)针对“劳务费开支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存在领取劳务费代签名的问题,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课题组负责人对自己审核把关不严做了深刻的反省并认真整改。
  二是立即完善劳务费发放表格表单信息,规范签领手续,劳务费发放须转入本人银行卡中,从源头上杜绝劳务费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闽财行 〔2016〕 8号)等上级相关劳务费发放的文件规定和标准,规范劳务费开支。
  5.(26)关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
  针对服装学院原院长未经批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校党委已于2015年12月免去其院长的职务。其本人做深刻的检讨,退回违规兼职取酬1.65万元。校纪委予以诫勉谈话。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6.关于“资产管理混乱,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整改:
  (27)针对“2002年学校合并升本以来,从未按规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针对“不动产账目”资产处实物账比财务处资金账多4788.6万元的情况,认真查找原因,纠正错误。已将财务处未入资金账,而学校资产处记入实物账的校本部一区5号楼、四区1号楼、医务所(改造)、漆艺工作室、校园总平图等五个项目价值共计3314.10万元的账目,由财务处补充登账;将首山校区三期土地价值907.10万元从无形资产科目调整为不动产科目。此外,在多校合并历史过程中,由于部分基建资产原始档案材料遗失,加上部分原校区建筑物已经拆除,资产难以评估,目前仍有567.4万元不动产账未核对清楚。学校将继续查找核对,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寻找解决措施。仪器设备及家具方面1200万元账实不符,是由于实物报废后未及时销账,已与11月由财务处完成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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